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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扶持大明路汽车街“汽车服务产业汽车零配件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5-06-23 11:52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培育发展大明路汽车街,鼓励从事经营汽车服务、汽车零配件销售的代理商来我区投资兴业,做大做强大明路汽车街品牌,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1、以大明路汽车街二次创业为契机,有效发挥销售、维修、服务、配件、信息等汽车服务环节之间的联动、聚合效应,在业已形成的汽车销售和维修行业基础上,以强化个性化售后服务为重点,大力引进规模型、总部型的区域性汽车零配件、连锁服务和汽车用品销售服务企业,进一步提升汽车街的综合竞争力。
  2、所有新引进的区域性汽车服务产业、汽车零配件销售企业,在项目申报、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用水、用电、环保、建设等方面,由区有关部门和街道提供便捷的“一条龙”服务,无偿为企业代办各种审批手续,其开办登记费用全部减免(不含验资费)。
  3、对新办的汽车服务产业、汽车零配件销售企业,第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全免,后两年按所得税留区财力的全额用于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与培养。
  4、对新办的汽车服务产业、汽车零配件销售企业交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按不同年度纳税总额,其留区财力按以下比例用于该企业营销服务和广告宣传。
  年缴纳增值税、营业税20万元以上的,前两年按留区财力的20%,第三年度按新增留区财力部分的20%。
  年缴纳增值税、营业税50万元以上的,前两年按留区财力的50%,第三年度按新增留区财力部分30%。
  年缴纳增值税、营业税100万元以上的,前两年100万元以内按留区财力50%,超100万元以上部分,按留区财力100%;第三年度按新增留区财力部分的50%。
  5、为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荐客商投资,对提供可用信息且协助成功落户的,奖励信息费1000元;引进项目年纳税50万元以上的,年底再一次性增加奖励4000元;引进项目纳税100万元以上的,年底再一次性增加奖励8000元。
  6、大明路汽车街管理服务办公室及各街道对所有引进项目,提供高效率的跟踪服务。所有引进项目均推荐加入大明路汽车街服务行业商会,在大明路汽车街网站中免费进行宣传,扩大企业知名度;免费为企业提供信息支持服务,帮助客商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在汽车街开展大型活动期间,提供宣传服务;及时办结客商投诉,全力保障投资客商合法权益;对外地来宁投资的企业,协助办理进宁户籍手续,帮助其子女就地解决入托、入学问题。
  7、以上优惠政策适用于2005年度起在秦淮区新办并就地注册(独立核算)、纳税的汽车服务业、汽车零配件销售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的企业,在秦淮区的经营期限必须满五年。
  在秦淮区注册经营并就地纳税的大明路以外的汽车服务、汽车零配件企业,可参照本政策执行。
  8、本政策所列之优惠,以每个纳税年度为单位,由企业向驻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报经大明路汽车街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由各街道负责兑现落实。
  9、本意见由大明路汽车街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五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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